77779193永利官网本科生考勤及請假管理辦法

來源:     發布時間:2018-10-25    作者:    點擊次數:



第一章 總 則

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,營造良好的校風學風,規範學生日常行為,加強學生考勤管理,根據《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管理規定》及相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
第二條 本辦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學曆教育的本科學生(以下簡稱學生)考勤管理。


第二章 考勤範圍

第三條 每學期開學,學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内報到,并辦理注冊手續。學校自正式上課之日起對學生實行考勤。

第四條 學生考勤範圍包括課堂教學、學校和學院組織的集體活動、考核、考試、假期結束時按時返校以及其他通知要求考勤的環節。

第五條 學生考勤分為出勤、遲到、早退、曠課、事假、病假、公假等七種。

學生的課堂考勤由任課教師負責。學生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以曠課1學時計算。累計遲到、早退3次,按曠課1學時計算。

第六條 學生的日常考勤由學院負責,學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實施全天候考勤。學校實行周日晚點名制度,由學院組織實施。


第三章 請假手續與審批

第七條 學生不能按時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,應事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。因急事、急症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書面請假的,應采取通訊方式請假,事後及時辦理補假手續。

第八條 請假内容包括事假、病假和公假三類:

(一)事假指學生因本人或家庭特殊原因,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
(二)病假指因身體健康原因,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
(三)公假指學生因參加學校、學院組織的重大活動,或代表學校參加校外競賽、實踐等活動而無法參加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。

學生請事假的,應提供請假事由的證明材料。學生請病假的,應提供校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材料。學生請公假的,應當由組織單位提供證明。

第九條 請假審批辦法:

單次課程請假由任課教師批準;

請假1天以内,由輔導員批準;

第十條 1天以上3天以内,由學院主管教學負責人、學生工作負責人批準;

(四)3天以上(含3天)至2周以内由學院院長批準;

請假達2周以上者,由學校教務處批準,報學工處備案。

獲得準假的學生,由班長轉告任課教師,并出示有關證明。

凡未請假、請假未獲批準、超出假期不參加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,應當以曠課論處。學生每次請假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2周。因重大傷病或傳染病需要停課治療或休養的,累計不得超過一學期總學時1/3(或六周)。單學期請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學期總學時1/3(或六周)者,應辦理休學手續。

第十一條 學生在考試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,學生因考試時間沖突、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,應事先按教學管理部門規定辦理緩考手續。

第十二條 學生請假必須由本人辦理,因患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辦理的,可以委托家人或班長、團支書、班主任辦理,并附有書面委托函或傳真、短信或QQ留言等,并在事後履行補假手續。

第十三條 學生請假需填寫《77779193永利官网學生請假申請表》,包括本人基本信息、請假原因、請假時間等信息。學院可以根據學校提供的申請表樣式,結合本學院學生特點制作請假申請表。

第十四條 學生請假申請表由各學院(部)存檔、備查,存放期為1年。


第四章 銷假與續假

第十五條 學生本人必須在規定返校時間的第一個工作日内到所在學院銷假。

第十六條 逾期不能銷假的學生,必須提前履行續假手續。未辦理銷假或續假手續又不參加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,按曠課處理。

第十七條 請假理由與事實不符或出具假證明者,一經核實,按照曠課處理。

第五章 附則

第十八條 違反本規定擅自離校、無故曠課或缺席集體活動的學生,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或處分。

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部(處)負責解釋。

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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